为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哈尔滨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2001—201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民医疗保障制度。重点包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立起适合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控制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和地方病,使广大农村群众得到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4和1/5,人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1-2岁,达到全国同级县市中等以上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和其它重大疾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巩固、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预防、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做好老年保健。
(二)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加强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稳步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妇女和儿童健康水平。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合格率,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劳动和生活环境。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进&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