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电视讲话同志们:《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已经2007年7月9日省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9月18日以省政府第193号令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省政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采取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突破。为确保《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我讲几点意见。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这是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是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执法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吉林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办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制度,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产生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全县各乡镇和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自觉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法》的贯彻实施放在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全局高度,真正纳入重要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二、深入宣传培训,为《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首先,要搞好对《办法》的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工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采取板报、画廊、知识讲座、主题宣传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宣传《办法》颁布实施的目的、意义和《办法》的相关内容,让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了解《办法》,本文来自范文网www.fanwenwang.o
